(台北31日综合电)台湾女子2015年参加彩色派对,不幸遇上尘爆意外,全身55%面积烧伤,高等法院周二判八仙乐园总计要赔偿黄女590万台币(约86.9万令吉)。
黄姓女子2015年6月17日到八仙乐园参加“彩色派对”,不幸遇上15死、484伤的尘爆意外,黄女全身55%面积受到2至3度烧伤以及吸入性灼伤,她与父母向八仙乐园、主办活动的玩色创意、瑞博等公司连带求偿,高等法院今判八仙乐园与2公司连带赔偿黄女470万台币(约69万令吉),八仙另须赔偿黄女父母共120万元(约17.68万令吉),总计八仙要赔偿590万元(约86.9万令吉)。
黄女提告指称,彩色派对工作人员当时多次用二氧化碳钢瓶喷射色粉,晚间8时31分,因为一名工作人员操作不慎,将色粉喷入高温电脑灯,瞬间引燃粉尘云,造成尘爆惨案,主办活动的2公司及出租场地的八仙乐园都难辞其咎。
高院认为八仙公司当时考量6月是淡季,希望藉由举办彩色派对吸引更多消费者入园玩乐,并入住八仙经营的旅馆,除了在官网为派对打广告,另制作优惠票券、住房优惠广告,派对举办前还邀请主办人吕忠吉开会,讨论开放停车场、提供接驳车、延长餐饮商店营业时间、配置救生人员等措施,显与一般单纯出租场地不同,目的是增加八仙公司收益。
另外,八仙公司同意主办单位在凹陷水池内搭建舞台,并因此多收押金50万元、要求主办单位额外加保,显见八仙对于主办单位有监督能力,对于喷洒色粉活动的危险具有防范及管领能力,而八仙明知活动现场是水池下陷的空间,会增加连环爆燃的危险性,也知道参与活动人数众多,却未监督主办单位在舞池四周设置逃生通道,现场仅有八仙乐园门口可出入,且八仙仅配置活动区域原本的游乐设施救生员及管理人员维护安全,并未建立完善紧急救难及医疗急救系统。
因此高院认定八仙公司与瑞博、玩色创意2公司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理期待的安全性,都要为黄女受伤负起赔偿责任。
文:台湾苹果新闻网
图: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