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房子割给我 每月RM15000生活费
不少情侣稳定交往后,便会决定携手迈入人生下一阶段,一名网友表示,30岁好友工作奋斗5年,买了人生中第一间房,价值大约2千万元,最近对方与交往7年的女友谈论到结婚的话题,女方要求婚后房子必须过户到名下,且男方每月须拿出月薪一半,约10万台币(RM15000++)的生活费,若不接受就分手,好友很犹豫该不该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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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在Dcard上发文,30岁的好友准备与从研究所就交往的女友结婚,两人爱情长跑7年,而朋友婚前有买房置产,价值大约2千万元,“是朋友奋斗5年的大部分积蓄”。女方开出结婚条件,房子必须过户到她的名下,而且男方每月要拿出10万元的生活费,大约是月薪的一半,“不结婚就分手,但结婚要过户房子”。
原PO认为,若好友答应了,未来会吃亏,好友也很犹豫该不该答应,毕竟交往7年了,而且也已经30岁了,“女方要求可能只是为了保障,而且在一起很久也舍不得”,因此想听听网友们的意见。
贴文一出,网友一面倒劝“不要答应”,“女方太贪了吧,才30岁而已建议果断放生”、“绝对绝对绝对不要过户,而且凭什么提供女方10万生活费”、“要感谢这个女人在婚前就露出马脚放你自由,一毛没出还好意思贪人家的婚前房产,不要脸至极,男方月入20万还有一间房,随便找都比这个好,早点分手,海阔天空”、“放生吧,她好理所当然,以后哪会为男方着想”。
文:ettoday
图: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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