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2日讯)高庭将在明早9时裁定,前副首相兼内政部前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在被控40项外国签证(VLN)系统贪污案中,是否表罪成立。
一旦表罪成立,阿末扎希需要出庭自辩,否则将获得无罪释放;承审此案的高庭法官为拿督莫哈末亚兹。
控方团队代表有拿督拉惹罗兹拉副检察司、拿督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阿都马力阿育副检察司、林伟强(译音)副检察司和达瓦尼副检察司;阿末扎希的代表律师是拿督郑宝德、拿督阿末再迪和哈米迪。

控方自2021年5月24日开始陆续传召18名证人供证,并于8月11日结案,控辩双方则于9月7日完成陈词。
2019年6月26日,阿末扎希在吉隆坡地庭面控有关外国签证系统的7项贪污控罪,但在2019年7月31日,法庭批准其申请,将案件转移到莎阿南地庭,与另33项外国签证系统相关贪污控罪同审。
69岁的阿末扎希面对33项有关收受UKSB总额1356万新元(约4327万4368令吉)贿赂的控罪,他被控利用内长职权以延长该公司继续处理中国一站式服务中心及外国签证系统的合约。
他也面对另7项指控,即收受与其有公务往来的UKSB的献金,分别涉及115万新元(约367万1283令吉)、300万令吉、1万5000瑞士法郎(约6万6265令吉)和1万5000美元(6万5914令吉)。
控状指他是在2014年10月至2018年3月期间,在加影绿野山庄和布城16区的Seri Satria犯下上述7项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