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小
大
纳吉维持北根议员身分 议长:遵从法律 没偏帮
(吉隆坡25日讯)国会下议院议长丹斯里阿兹哈日前指已罪成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仍维持北根国会议员身分,但他强调,此说法并非偏帮纳吉,而是根据宪法行事。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他说,根据联邦宪法48(1)(e)条款,若一名国会议员罪成后判处超过1年监禁,或罚款超过2000令吉,且不获特赦,将丧失国会议员资格。
“但宪法也阐明,若在定罪后14天内提呈特赦申请,将在申请遭否决后才丧失议员资格。”
“因此当我发表声明,并非发表个人看法或裁决。我只是阐明宪法条款。那些不认同我、说我偏帮者,没关系,我只是遵从法律。”
阿兹哈指出,他也对某个律师指宪法第48(4)条款,违反第50条款的说法感到困惑,因每个条款都有例外。
“怎么可把宪法阐明的例外,视为违宪?第50条款指‘如果’他丧失资格,但他(纳吉)还未丧失资格,因为其特赦申请仍未定案。”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高兴
惊讶
愤怒
悲伤
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