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27日综合电)中国江苏省南通市一对夫妻,丈夫因交通事故成植物人,妻子4年后身心俱疲提起离婚诉讼,但愿意每月给丈夫扶助费,并承担儿子全部抚养费。法院审理后准许双方离婚。
《北京青年报》周一报道,江苏南通如东县法院审理一起丈夫成植物人妻子起诉离婚的案件。案情显示,曹雨和叶凡2015年婚后生下一子,丈夫曹雨2018年7月发生交通事故严重受伤,抢救后成了植物人,需要持续治疗。
由于曹雨是单方事故,没有赔偿金,全家人为了曹雨的治疗耗尽积蓄。为缓解经济压力,妻子叶凡外出打工,瘫痪在床的丈夫及上小学的儿子由公婆照料。
报道称,几年过去,曹雨依然没有好转,独自在外打工赚钱的叶凡身心俱疲,渐渐萌生离婚念头。
由于曹雨伤情严重,无民事行为能力,无法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叶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叶凡公婆称不反对儿媳提出的离婚请求,但也不忍代替没有意识的儿子同意离婚,希望由法院依法判决。关于儿子的抚养问题,叶凡公婆未提出任何要求,但希望孙子由他们代为照顾。
叶凡主动表示,愿意每月给付丈夫的扶助费,并同意儿子由其爷爷奶奶照顾,自己承担儿子的全部抚养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曹雨因交通事故致重伤,现一直处于植物生存状态,夫妻之间无法交流,夫妻生活名存实亡,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现原告起诉离婚,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