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20日综合电)马来西亚一名由男跨女的跨性别者,过去因为性别认同不被伊斯兰律法所接受。该跨性别者多次往返大马和韩国,针对性别认同迫害向韩国提出上诉,近日终于在二审中胜诉,成为韩国以“性别认同”遭迫害为由而承认难民地位的首宗案例。
《韩联社》报导,来自马来西亚的A某虽然生理性别为男性,不过他从10岁起就认定自己的性别为女性,15岁起接受治疗,不仅注射女性荷尔蒙、还开始穿上女装,重塑自我性别认同。
然而2014年,A某在出席某场派对时,竟然因为身穿女装等理由而被马来西亚法院逮捕,由于伊斯兰教法禁止同性恋行为,因此他被判处罚金、拘禁7天的刑责。
A某从2016年起数度往返马来西亚与韩国,并于2017年7月以性别认同不被马来西亚当地接受为由,向韩国提出难民身分申请,不过却惨遭韩国当局拒绝,于是他针对首尔出入境管理局外国人厅向法院提起诉讼。
不过一审驳回A某的请求,原因在于法官认为A某在马来西亚以跨性别者的身分就业,因此难以认定他在马来西亚因“性别认同”问题而遭当地迫害。
韩国法律界人士周四指出,A某提出上诉后,由首尔高等法院行政1-2部负责审理,二审法官推翻一审的说法,认为A某确实因为性别认同问题而在马来西亚遭到逮捕处罚,“当人类本质上的尊严遭到重大侵害时,其符合《难民地位公约》所定义的迫害。”
A某的事件成为韩国当地首起将“性别认同”问题认定为难民被迫害事由的案例。

文: 《韩联社》
图: 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