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盲母放弃448万遗产 法官痛斥不孝子女:还钱! | 中國報 China Press
  • 告别式
  •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诱盲母放弃448万遗产 法官痛斥不孝子女:还钱!

    8日讯)八旬盲母与子女争夺亡夫的136万元(约448.8万令吉)卖房所得和租金收入,子女称母此前已签字赠予,母说没这回事,双方闹上法庭。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认为老母并不清楚文件内容,裁定赠予书不成立,判子女把钱还给她。

    《新明日报》报导,根据高庭日前发布的判词,起诉人淡碧(Thamby,84岁)自1975年起失明,与丈夫育有三名子女。答辩方是儿子和小女儿。

    老妇的丈夫2013年过世后,留下数个产业给她及三名子女,根据遗嘱分配,但遗嘱中没有提及一间位于南洛街(Dunlop Street)的店屋应该如何分配。

    盲母与子女争夺丈夫遗产,其中遗产涉及南洛街(Dunlop Street)一个店屋单位卖屋所得。(谷歌地图)

    根据无遗嘱继承法令,老妇可获得店屋一半的权益,三名子女获另一半。


    这间店屋在2017年4月以262万5000元(约866.25万令吉)出售,老妇应得半数约136万元的收益。

    但她表示,连续两年向小女儿追讨自己应得的款项,当小女儿告知她不会得到任何钱时,老妇在2019年向关系不睦的大女儿寻求帮助。

    大女儿随后告诉老妇,她应该得到一笔款项,并带老妇找律师寻求法律意见。

    老妇徵求律师的意见后,于2019年入禀法庭,起诉小女儿和儿子追讨应得的款项。

    小女儿和儿子则辩称,老妇在2017年签下了赠予文件,并在接下来的两年多都没有提出异议,这意味着她原本就打算将这笔钱送给他们。

    阅读更多精彩文章 马上浏览独家配套

    赖秀珠在判词中指出,赠予文件由小女儿准备,而不通过律师处理的做法不智。

    也说,协助售卖店屋的经纪是老妇儿子的朋友,因此不应该由他作为独立第三方见证签署文件。

    判决指出,老妇虽签了赠予文件,但其实不清楚内容,不知道这么做代表放弃卖屋所得和相关租金收入。

    裁定赠予文件不成立,这对子女要向老母亲支付130多万元。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