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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亨警方证实 3罪名查 丘光耀
(吉隆坡23日讯)彭亨警方证实,已于今日在雪州蒲种逮捕“超人”丘光耀,并援引3项罪名调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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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亨州总警长拿督斯里南利指出,警方是援引1954年选举犯罪法令第4A条文、刑事法典505(b)条文( 蓄意导致公众恐慌及破坏社会安宁)、以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条文,调查及逮捕丘光耀(52岁)。
他今晚发文告说,警方是于本月17日调查一个被指在彭亨州劳勿的政治讲座视频,在视频中嫌犯以粤语发表演讲,其内容具破坏公共安全的元素。
他指出,嫌犯的其中一小部分演讲,在社交媒体广传后,引起社会负面反应。
“彭亨警方刑事罪案调查组今日在武吉阿曼刑事罪案调查局协助下,到雪州蒲种再也逮捕嫌犯。”
南利透露,除了上述案件之外,嫌犯也因本月18日在马六甲班丹美华花园一场讲座上发表的演讲,而在同样罪名下被调查。
他说,警方将在刑事程序法典第117条文下,在金马警区总部申请延扣嫌犯,以获取进一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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