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师加控1强奸罪 同样矢口不认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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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师加控1强奸罪 同样矢口不认罪

    (吉隆坡1日讯)前天被控9项性侵14岁未成年少女罪名的,今日再被控多一项强奸罪名,唯他选择不认罪,获准以1万2000令吉保释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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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岁的被告莫哈末法希,或更广为人知的名字法希乃因(Ustaz Fathi Naim),被指于2021年12月3日凌晨2时至早上10时,在一间酒店犯下强奸罪名。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强奸未成年少女),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20年和鞭刑。

    被告莫哈末法希周四再被控一项强奸未成年少女罪名。
    被告莫哈末法希周四再被控一项强奸未成年少女罪名。

    吉隆坡总检察组主任拿汀卡米札向法官建议,被告的保释金为1万5000令吉,附加条件是禁止骚扰案件的证人、提交护照给法庭,以及每个月到临近的警局报到。

    然而,被告律师莫哈末阿斯拉夫请求最低保释金,因为其当事人拥有3名妻子和8名孩子,是家庭支柱。


    “我的当事人被一家电视台取消合同后,失去了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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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法官塔斯尼姆批准被告以1万2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接纳卡米札所提出的附加条件。

    “被告、律师和任何一方不能在社交媒体上炒作此案。”

    案件择定于明年1月17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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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于周二(29日)在巴生法庭,被控多次对一名14岁未成年少女性侵、使用物件放入受害人私处等,面对9项控状、可能面对最高190年的监禁刑罚,唯被告不认罪,案件定于明年1月10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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