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宗教师 被控第10宗猥亵罪
(吉隆坡21日讯)早前被控9项猥亵罪的网红宗教师阿兹曼,今日又在安邦法庭被控猥亵一名17岁少年,但他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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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阿兹曼(41岁)面对的第10项猥亵罪指控;在这之前,他在芙蓉地庭被控5项猥亵罪名,以及在巴生推事庭和地庭被控4项猥亵罪名。
他今日穿蓝色上衣与灰色长裤,到法庭面控;控状指他于7月22日,在乌鲁冷岳一度假村的房内,猥亵该名少年,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d)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与鞭笞。
主控官诺哈西玛哈欣基于此罪行不能保释,而没有建议让被告保外候审,但她要求法庭,若允许保释,控方要求巨额保释金,因为被告面对严重的控罪,以及被告身分引起广泛的注意。
“低额保释无法反映控罪的严重性,因此我要求高额保释金,并附带条件,即被告不可以接近受害者与控方证人、每月到邻近警局报到,以及护照交法庭保管。”
不过,阿兹曼的代表律师莫哈末扎希要求保释,以便其当事人能作出最好的辩护准备。
他说,巴生法庭允许其当事人以2万4000令吉保外,芙蓉法庭则允许以4万令吉保外。
“被告的姐姐今日也到法庭,准备当担保人。我要求最低的保释额,因为自他被控后,收入严重受影响,而且他须负担本身与无业弟妹的生活费。”
法官诺哈扎尼允许被告由一名担保人,以1万令吉保外、每月到邻近警局报到、不可接近受害者与控方证人至案件审结为止,以及交出护照。
法庭择定明年2月10日再次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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