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小
大
为了孩子 离异夫妻仍同居 宗教局:违法!
(马六甲30日讯)离婚8年却仍同居,属于非法!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马六甲宗教局上周五午夜1时,突检市区柠檬眼一间民宅,发现屋内一对已经离婚的男女,过去8年来为了14和17岁孩子,仍同居在一个屋檐下,因而违反斯兰罪行法令被调查。
该对离异夫妻指彼此已无爱,拒绝再次协商挽救婚姻,唯愿意像夫妻一样继续一起生活。
马六甲宗教局局长拿督仄苏克里说,这对男女分别是52岁的承包商和他的48岁的商人前妻。
他说,该局官员询问,既然他们彼此不喜欢对方,可是为什么还住在一起时,他们只是保持沉默。之后的调查显示,他们原来已经在多年前,在宗教局办了离婚手续。
他透露,亲友都知道他们已离婚,甚至曾劝这对夫妇再婚,但却不被两人接受,他们说对离婚后还同居感到满意。
“如果他们有意重婚复合,就必须到该局重新登记。”
仄苏克里说,该局目前援引1991年马六甲伊斯兰罪行法令53条文调查此案。在此条文下被法庭裁定罪成,可被判处最高罚款3000令吉或监禁最高两年,或两者兼施。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高兴
惊讶
愤怒
悲伤
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