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文.一点通◢ 打断 食品 医疗 垄断链 经济学家:地雷在这里!
整理报导:潘有文
图: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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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认为,我国食品和医疗应该反垄断,以改善服务降成本,但这会否是知易行难呢?
经济学家和消费人协会皆认为,政府应该有政治决心来解决国内的垄断现象,特别是在医疗和食品领域。
医疗食品反垄断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至于反垄断法的出现旨在保护消费者免受不正当的市场支配和价格垄断的影响。在医疗食品产业中,反垄断法往往需要平衡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促进创新的需要。
医疗食品市场一般由少数大型企业主导,这些企业拥有巨大的市场份额和资源,能够在市场上占据优势地位。这种情况可能导致其他竞争对手难以进入市场,消费者也可能因为市场垄断而面临高昂的价格和限制选择的问题。
反垄断法可助打破这种市场支配和垄断现象,但在医疗食品产业中,反垄断法可能面临一些困难。例如,医疗食品的研发和制造需要巨大的资源和专业知识,这些对于小型企业而言可能难以承担。
同时,医疗食品的市场也可能面临一些特殊的挑战,例如产品评估和监管等方面的问题。
因此,医疗食品反垄断需要在平衡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促进产业创新之间找到平衡点,需要在法律、监管和市场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这需要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合作,以促进医疗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食品行业的垄断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可能会对消费者和市场竞争造成负面影响。一些国家已经实施了相应的法律和监管措施,以防止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大国情况
美国:
美国食品医疗行业由一些大型公司掌控,如强生(Johnson & Johnson)、葛兰素史克(GlaxoSmithKline)、诺华(Novartis)等。此外,一些大型食品公司,如可口可乐(Coca-Cola)和百事可乐(PepsiCo),也在这一领域有所涉足。
中国:
中国的食品医疗行业也由一些大型国有企业掌控,如中国生物技术(China Biologic Products)、华润医药(China Resources Pharmaceutical)等。此外,一些外国公司,如葛兰素史克、诺华和百时美施贵宝(BMS),也在中国有业务。
日本:
日本的食品医疗行业由一些大型公司掌控,如武田药品工业(Takeda Pharmaceutical)、小野药品工业(Ono Pharmaceutical)等。此外,一些跨国公司,如强生和葛兰素史克,也在日本有业务。
德国:
德国的食品医疗行业由一些大型公司掌控,如拜耳(Bayer)、西格玛-奥纳(Sigma-Aldrich)、默克(Merck)等。此外,一些跨国公司,如强生和葛兰素史克,也在德国有业务。
英国:
英国的食品医疗行业由一些大型公司掌控,如葛兰素史克、阿斯利康(AstraZeneca)、诺华等。此外,一些外国公司,如强生和拜耳,也在英国有业务。
反垄断法
大马的反垄断法律是《竞争法令》(Competition Act)和《反垄断法令》(Anti-Monopoly Act)。
《竞争法令》
旨在促进竞争和保护消费者利益,防止企业滥用其市场地位,从而影响市场竞争。
这项法律禁止企业进行反竞争行为,包括价格垄断、产量限制、市场分割、抱团取暖等。如果发现企业违反竞争法规,可以被罚款或者被禁止从事相关业务。
《反垄断法令》
禁止企业在市场上形成垄断地位,并且禁止企业滥用市场地位来阻挠竞争。
如果企业被发现违反了反垄断法令,可能面临巨额罚款和其他惩罚措施。
《控制价格和反垄断法令》(Price Control and Anti-Profiteering Act)
我国也有,旨于确保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会涨价过高,从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MyCC角色
马来西亚竞争委员会负责监管和促进马来西亚市场的竞争。
MyCC的职责包括监测市场行为、调查反竞争行为、协调政府政策以及提供有关市场竞争的建议。 MyCC旨在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并促进经济增长。
MyCC 至今已采取的法令落实和执法行动包括:
──对金马仑高原花卉协会的执法行动(2012年12月)
──拒绝雀巢私人有限公司的个人豁免申请 (2013年2月)
──对泛马来西亚罗里车主协会(PMLOA)的执法行动(2013年10月)
──允许班轮航运服务的群体豁免(2013年12月)
──对冰块制造商的执法行动(2014年2月)
──对马航和亚航的执法行动(2014年4月)
──对糖果和面包产品生产商的执法行动(2014年9月)
严惩案例
中美天津药业集团:
这家中国制药公司于2016年被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罚款1620万美元,原因是该公司在美国市场上垄断了医疗用途的福利平(Warfarin)药品。
罗氏:
这家瑞士制药公司于2016年被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罚款7900万元人民币,原因是该公司滥用市场垄断地位,阻碍了其他公司进入中国市场。
麦当劳:
全球知名的快餐连锁企业于2019年被欧盟委员会罚款1.32亿欧元,原因是该公司在欧洲多个国家的市场上垄断了快餐行业,妨碍了市场竞争。
这是欧盟迄今为止对快餐行业中一家公司处罚最高的一次,也是继2009年后再次对麦当劳处以罚款。
赛诺菲公司:
这家法国制药公司于2014年被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罚款3.4亿元人民币,原因是该公司滥用市场垄断地位,抬高了该公司的药品价格,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这些案例表明,垄断行为会对消费者、市场竞争和行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因此政府和监管机构会对这些行为进行打击和惩罚。
各国法规
以下是各国反食品医疗垄断的法规,每个国家的法规可能会有所不同,并且可能会随时间而改变。
美国: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负责执行反垄断法规,其中包括防止食品和药品市场的垄断行为。美国还有Sherman Antitrust Act、Clayton Antitrust Act和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Act等法律,这些法律旨在促进市场竞争,并防止垄断行为。
欧洲:
欧洲联盟有多个机构负责监督市场竞争,其中包括欧洲联盟委员会和欧洲联盟竞争总局。
欧洲联盟也有多项法律和指令,包括欧洲联盟竞争法、欧洲联盟药品法等,这些法律旨在防止食品和药品市场的垄断行为。
中国: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SAMR)等机构负责执行反垄断法规。
中国还有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这些法律旨在促进市场竞争,并防止垄断行为。
日本:
日本公正交易委员会负责执行反垄断法规。日本反垄断法律,如《反垄断法》(Antimonopoly Act)和《不正竞争防止法》(Unfair Competition Prevention Act)。
韩国:
韩国公正交易委员会负责执行反垄断法规。韩国还有反垄断法等法律,这些法律旨在促进市场竞争,并防止垄断行为。
澳洲:
澳洲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ACCC)负责监管该国市场。ACCC 也有一些反垄断法律,如《竞争和消费者法》(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Act)。
加拿大:
加拿大竞争局负责监管市场,也有一些反垄断法律,如《竞争法》(Competition Act)和《投资加拿大法》(Investment Canada Act)。
地雷处处
食品医疗反垄断是指在食品和医疗产业中,针对垄断行为进行的反垄断调查和处理。在进行反垄断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以下挑战和困难:
搜证困难:
反垄断调查需要大量的证据,包括市场份额、价格、产品定价等数据。然而,这些数据往往是由垄断者所持有,因此证据收集会面临困难。
定义困难:
市场定义是反垄断调查的关键,决定该行业中是否存在垄断。然而,食品和医疗产业的市场定义往往很复杂,需要考虑到多个因素,如产品种类、地理位置、消费者行为等。
法律模糊:
食品和医疗产业的反垄断法律定义往往比较模糊,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例如,在食品行业中,价格协议和垄断可能会被视为合法行为,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业者反击:
垄断者往往会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反击,例如聘请律师对抗反垄断调查。这需要反垄断调查机构具备足够的法律和技术能力应对。
资源限制:
反垄断调查需要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投入,尤其是需要进行调查和证据收集。然而,反垄断调查机构往往资源有限,需要在有限的资源下进行调查。
新政府瞄准TnG
政府早前宣布检讨一触即通(TnG)垄断地位。
一触即通是我国最大的非接触式智慧卡和电子钱包(e-wallet)供应商之一,其经营的触及面包括了电子支付、公共交通票务、停车场收费和小贩等等,成为大马数位支付市场的主要参与者之一。
然而,由于一触即通的市场占有率过高,我国政府曾于2018年考虑实行电子支付市场监管,以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并防止一触即通对其他竞争对手的不当竞争。
后来,政府放弃了这一计划,转而提倡电子支付市场的自由化,鼓励更多的竞争对手进入市场。
尽管如此,一触即通仍然占据着我国电子支付市场的主导地位。这种垄断情况可能会导致消费者缺乏选择权,以及对一触即通收取的费用和费率缺乏控制权。
此外,如果一触即通出现安全漏洞或其他技术问题,这也可能对消费者造成重大损失。
为了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并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大马政府可能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电子支付市场的监管,鼓励更多的竞争对手进入市场,以及提高消费者对电子支付安全和风险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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