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8日综合电)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开的1份刑事裁定书透露,被判无期徒刑的原江西于都县委书记胡健勇,再度获减刑。胡健勇2012年因贪污受贿被判无期徒刑,入狱后狂写举报信,交代了300多人的违法违纪问题,堪称中国官场“检举达人”。
《上游新闻》报导,2012年6月20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胡健勇犯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胡健勇服刑期间,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30日对其减刑,刑期改为22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9年。
2019年9月30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度裁定,对胡健勇减去有期徒刑8个月20天、剥夺政治权利维持9年不变。
日前,执行机关江西省吉安监狱第3次提出胡健勇减刑建议书。经法院审理查明,胡健勇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的法定条件,减去有期徒刑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9年不变。
历经3次减刑,胡健勇的刑期已剩下不足20年。中媒2013年报导,胡健勇的记忆力十分惊人,在狱中狂写举报信,交代了许多人的违法违纪行为。
1位知情人士表示,“胡健勇列举了300多人,谁在什么时候送给他什么东西,他又曾经给谁送过什么东西,全记得一清二楚,最后把很多人都供出来了”。
文:《上游新闻》
图: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