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6日讯)总检察署强调,每一项提控都是在充分审查和考虑执法部门和相关法律提供的证据后才作出决定,因此,该署没有合理理由检讨已提控的案件。
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哈伦指出,任何案件的提控不存在政治干预或压力,总检察署始终按照既定程序, 独立、专业地对任何个人展开提控。

“继媒体昨天引述国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韩查再努丁的谈话报导后,总检察长部门坚持没有理由在法庭上重新审查所有被提控的案件。”
依德鲁斯今日在文告中指出,高庭只是撤销前首相兼土著团结党主席丹斯里慕尤丁4项涉及2亿3250万令吉的滥权罪控,并宣判慕尤丁无罪释放。
他说,高庭是根据申请人提出的申请的范围,作出有关决定。
“随后,控方入禀上诉通知书,质疑该判决的有效性。无论如何,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条文的3项指控仍存在。”
他说,总检察署严正看待可能影响该署信誉的言论,并敦促各方在发表暗示或影射总检察署完整性和独立性受到政治干预或不当影响的声明时,保持谨慎。
“总检察署进一步申明,本署始终独立和专业地履行总检察署的职能,并根据联邦宪法第145(3)条款赋予总检察长职权,维护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