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案◢国行 : 法依沙王子 汇纳吉6062万



(吉隆坡18日讯)国家银行分析师阿当阿里夫说,根据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大马伊斯兰银行尾数为“694”的户头结单,该户头于2011年2月23日至同年6月14日期间,获得一位名为法依沙王子的人士,汇入总值6062万9839令吉43仙的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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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法依沙王子当年从沙地阿拉伯的利亚银行户头,分别在介于2011年2月23日和24日以及6月13日和14日期间,把3044万9929令吉97仙和3017万9909令吉46仙款项,汇入纳吉的上述户头。

纳吉被控25项涉及一马发展公司(1MDB)逾亿令吉资金遭挪用的滥权以及洗黑钱控罪案件,今早在高庭续审,第47名控方证人阿当阿里夫今日在主控官卡马峇哈林副检察司的引导下为此案供证时,如是指出。
证人说,纳吉的户头于2011年2月24日,在获得上述汇款前的余额是484令吉50仙。
他指出,根据与Good Star有限公司银行户头有关的文件,该公司分别于2011年2月18日和同年6月10日,把1250万美元和1200万美元的款项,汇入法依沙王子名下的上述利亚银行户头。
他说,法依沙王子的户头当年获得Good Star公司上述汇款后,在1至3个工作天内,把上述款项汇入纳吉的户头。
他指出,Good Star公司于2009年9月30日至2011年5月27日期间,一共获得1MDB汇入的9亿500万汇款。
他说,根据Good Star公司把资金汇入上述利亚银行户头的日期,与纳吉从有关利亚银行户头获得汇款的日期接近程度,因此有理由相信该利亚银行户头,被用为把源自1MDB汇入Good Star有限公司的款项,转账给纳吉的银行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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