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钱买冰毒不遂 杀3家人 男子上诉失败 维持死刑


(布城19日讯)联邦法院裁决,维持一名男子在3年前因向家人讨钱买冰毒不遂,狠心弑杀养父母和养弟3人罪名成立及被判死刑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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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蒙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是在今早以被告洛曼哈迪提出的上诉申请没有法律依据为由,一致驳回被告的申请;另外两司是拿督哈敏达星和拿督阿布巴卡贾斯。
东姑麦蒙在宣读判词时指出,法庭是根据足够的证据,以对洛曼哈迪判刑,因此不会驳回高庭和上诉庭的裁决。
被告代表律师拿督哈兹曼指出,时任高庭法官(现上诉庭法官)拿督阿末纳斯菲在下判期间,虽接受心理医生报告指被告有精神病的判断,但还是驳回他援引刑事法典第84条文(心智不健全)作为辩护理由。

他在向法庭求情时,要求法庭将死刑刑罚改为30年至40年终身监禁。
不过主控官莫哈末胡赛里副检察司指出,被告是依赖心理医生报告指他受到药物影响,事发时不晓得做了什么事,但他却无法提出证据证明其说法,同时以被告的行为草菅人命为由,要求法官维持刑罚。
洛曼哈迪被控于2016年8月25日清晨5时50分至6时15分之间,在马六甲柏淡玛琳某住宅谋杀哈山华合(70岁)、玛利亚峇哈霖(61岁)及莫哈末道菲(22岁),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
被告也被控在上述时间、地点,持巴冷刀致伤诺阿琪达(24岁)和诺哈兹琳达(26岁),触犯刑事法典第307条文(企图谋杀)。
马六甲高庭是在2019年8月16日,判处被告3项谋杀罪名成立被判死刑,另两项伤人罪,则分别坐牢10年。被告没有针对伤人罪判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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