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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庭无权聆审 砂女子要求脱教申请 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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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1日讯)高庭今日驳回一名砂拉越女子要求名字从新进穆斯林(Mualaf)名单中删除,所提出的司法检讨申请。

法官拿督阿末卡马宣读判决时说,民事法庭无权聆审脱教事宜,只有伊斯兰法庭有权审理。

法庭也谕令女子(26岁)支付政府3000令吉堂费。

女子是于4月20日入禀申请,并把联邦直辖区改教注册局注册官、联邦直辖区伊斯兰局(MAIWP)和政府例为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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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的父母是基督徒,她寻求一份声明,将1993年伊斯兰法律行政管理(联邦直辖区)法令赋予第一答辩人(联邦直辖区改教注册局注册官)权力,宣布某人不再是穆斯林。

她也要求立即将她的名字从新进穆斯林名单中删除,并指当局拒绝或延迟对她于今年1月30日、2月20日和3月17日提交的申请做出决定,是不合理的。

她也在支持宣誓书中说,她是于2017年8月18日,在一名马来穆斯林男子向她求婚后改信伊斯兰,并注册为新进穆斯林,但由于两人的恋情和婚事告吹,她想要寻求脱教和恢复基督徒的身分。

女子代表律师是依克巴,政府代表律师为联邦律师沙烈胡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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