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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黑钱及逃税案 检方依法令控罗丝玛


(吉隆坡21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丝玛被控洗黑钱和逃税案的检控团指出,检方是在法律范围内提控前者,并表明有关逃税指控,也没有如罗丝玛所说,法庭已经接管所得税特别委员会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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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罗丝玛)的说法是错误的,因为法庭将按其刑事管辖权,并根据刑事程序相关法令,审理此案。”
“自由今日大马”报导,此案主控官方毅霆(译音)副检察司针对罗丝玛寻求撤销合共17项洗黑钱和逃税控状的申请,在所提交的宣誓书中,如是指出。
他说,有关指控的主要内容是否为“应课税收入”的问题,必须参考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4条文,而非依赖于内陆税收局先前的任何指令或评估。
“因此,她(罗丝玛)在宣誓书中的主张,没有根据。”
罗丝玛于9月6日入禀申请,寻求撤销她面对合共17项洗黑钱和未向内陆税收局申报其收入的控状。
现年71岁的罗丝玛是于2018年10月4日,被控12项涉及总额709万7750令吉的洗黑钱控状,以及5项未向内陆税收局申报收入的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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