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1日讯)涉嫌性侵15岁少女的两名罗兴亚男子,包括一名14岁少年,于今日被控性侵少女,两人皆否认有罪,法庭批准被告各以2万令吉及3000令吉保外,案件定10月31日过堂。
27岁的被告莫哈末奥斯曼及14岁被告,分别在地庭法官莫哈末沙比里及推事莎达希娜面前,面对两项控状。
莫哈末奥斯曼被控于9月14日下午5时30分,在吉里望海边的宝腾PREVE车内,强奸15岁又7个月大少女,抵触刑事法典376(2)条文。
(视频:郑素瑾)
次控状指被告在相同日期及地点,把手指插入受害者私处,触犯刑事法典377CA条文。
被告代表律师乌马祖卡纳因为他求情时,希望减少保释金,法官批准被告以2万令吉保外,案件定10月31日,以等待受害者体检报告。
主控此案的是莫哈末纳兹霖副检察司。
此外,目前在甲市某私立学校就读中二的少年被告,则被控于上述时间及地点,强迫受害者口交,以及拥抱和亲吻少女,抵触刑事法典377C条文及2017年儿童性罪行法令14(a)条文。
推事批准被告由一名担保人以3000令吉保释,案件择定相同日期过堂。
主控此案的是布德丽娜蒂雅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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