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已向地庭提呈申请,寻求撤销他被控3项涉及与“Jana Wibawa”计划有关的2亿令吉洗黑钱控状,并要求地庭判处他获释但不代表无罪(无事省释)。
慕尤丁是于前天(2日),通过其代表律师仄丹哲瓦尼的律师事务所,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73(g)条文,向地庭提呈上述申请。
他在申请通知书内指出,由于高庭已于8月15日,以他在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下被控的4项滥权控罪。没有根据为由,而撤销这4项控罪,并宣判他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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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由于他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下被控的3项洗黑钱控罪,是立足于他被控的滥权控罪,因此既然滥权控罪被高庭裁定为没有根据,那他面对的洗黑钱控罪也没有根据。
根据网媒“自由今日大马”报导,仄丹哲瓦尼披露,辩方已于周一,把一份申请通知书的副本,交给控方。
主控官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受询时,则说明控方已致函地庭法官阿祖拉,寻求法官在慕尤丁被控洗黑钱控罪的案件于11月29日过堂时,先聆审控方要求地庭暂缓审理该案的申请。
他说,如果地庭先审理慕尤丁寻求撤控的申请,并为此作出裁决,那控方寻求地庭暂缓审理上述洗黑钱控罪的申请,将沦为空洞。
根据3项洗黑钱控状内容,慕尤丁被控作为土团党主席,在2021年2月25日至隔年7月8日期间收取非法活动收益,即Bukhary Equity私人有限公司分别把1亿2000万令吉、7500万令吉和500万令吉的款项,汇入土团党名下的银行户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