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一家律师楼的前会计员因失信该律师楼所逾19万令吉,今日于地庭面控2项罪名,但他不认罪。
被告沙希尔米(29),被指在Tetuan Asiah & Hisam律师楼任职会计员时,于2020年8月18日至2022年6月20日之间,在隆市马银行广场的马银行伊斯兰有限公司分行,从该律师楼客户的户头,分别失信7万5793令吉50仙及11万6560令吉27仙,以作为私自用途。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408条文,一旦罪成,将被判监禁不少过1年和不高于14年,以及鞭笞及罚款。
主控官莫哈末阿斯拉夫副检察司建议被告以2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被告须交出护照由法庭保管至案件审结,被告也需每月前往临近警局报到。
被告代表律师赛莫哈末阿克亚并不反对控方所提出的保释金额及附加条件。
法官苏扎娜允许被告以2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另加上述附加条件保外候审,案件择定11月27日过堂。
同时,针对另一项涉及13万1568令吉10仙的洗钱罪名,被告也不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2021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20日期间,在相同地点涉及洗钱活动,把逾13万令吉从被告自己的户头转移。
被告因此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第4(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5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视何者为高。
莫哈末阿斯拉夫要求以上述相同的保释金及附加条件让被告保外候审,被告代表律师也不反对。
苏扎娜同意上述保释条件,并将此案件移交第14地庭法官苏扎娜一起审理,并择定于同样日期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