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1日讯)槟州前第二副首长拉马沙米已将152万令吉诽谤赔偿,移交给印度籍传教士查基尔纳益的代表律师 ,不过,他声明,对方目前不能使用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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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152万令吉诽谤赔偿中,145万令吉属赔偿金、7万令吉则是堂费。
拉马沙米今日在面子书贴文说,上述由众人筹集的资金已支付给查基尔纳益的代表律师 ,同时保存在其帐户中,直到上诉程序完成。

今年11月2日,拉马沙米在诽谤查基尔纳益案中罪成,需赔145万令吉。
查基尔纳益于2019年,共针对拉马沙米的两组言论入禀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