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一对父母日前要把女儿从非政府组织管理的福利中心带走,不料被该中心索偿10万令吉,单是伙食费一天就高达72令吉,并引起此案律师也不禁质问,该中心究竟提供什么样食物。
有关律师诺扎贝达透过面子书说,该中心向父母索取10万5810令吉赔偿,涵盖它们过去3年照顾女儿的费用,除了伙食费,也包括衣物津贴、内衣裤津贴、住宿费及水电费等。

“我读了索赔信,每天吃4餐,一餐18令吉,每天(伙食费)高达72令吉,然后所有的住宿费、日常衣物、内衣裤、所有肥皂等日常用品等,所有都纳入在内。
“36个月的全部索赔额高达10万5810令吉,比读学士或文凭学位费用还昂贵!”
“我问了当事人女儿,福利中心是否每天给吃‘羊排’?,因每天72令吉伙食费,比我自己每天伙食费高得多。”
她说,根据少女透露,福利中心每天只让她们吃炒粉或面条,午餐则是像平时在家吃的菜肴,而认为福利中心要求的赔偿不是开玩笑,比每顿在嘛嘛档吃虾和鱿鱼的价钱还要高。
律师声称,这家福利中心里的孩子,相比已被业主当成了获取款项的“产品”,在孩子们要被带走之际,就会索取赔偿。
“我也不晓得有关的善款去哪了那里,该中心提出索偿数额,彷佛是院长自掏腰包承担所有费用。”
她说,她在代表当事人向福利中心反索赔通知后,对方就不再回应任何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