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大年13日讯)3名公司董事涉嫌投资诈骗,今早被控上双溪大年地庭各面对4项控状,一旦罪成,每人可能面对最高2亿令吉罚款。
3名被告先在第二地庭面对1项控状,之后再被押往第一地庭面对3项控状。
在第二地庭,控状指出,3名被告苏查(57岁)丶卡曼蒂(49岁)及莫哈末纳胡(41岁)于2020年11月10日早上11时47分至11时52分在Perdana Height接收一名华裔女子(38岁)的1万7000令吉,因无牌收受定金,抵触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第137(1)条文,可在同法令137(2)条文及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下判。
在第一地庭,3项控状指出,3名被告于2020年3月9日下午3时01分至3时04分丶2020年6月15日早上10时06分至10时09分丶及2020年9月10日早上11时35分至11时44分,在Perdana Height分别接收一名华裔女子(38岁)的1万1385令吉丶6000令吉及1万5000令吉,因无牌收受定金,抵触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第137(1)条文,可在同法令137(2)条文及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下判。
在上述条文下,每项控状,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最高500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10年,或两者兼施。
3名被告在通译员宣读所有控状后表示明白,惟不认罪。
每名被告准以3万保外
3名被告辩护律师乌米凯顺向第二地庭法官阿兹曼及第一地庭法官罗斯兰求情时指出,被告苏查因被捕而导致收入不稳定,且还需承担3名孩子及年迈母亲的生活开销,其中一名孩子尚就读中五丶被告卡曼蒂与苏查是夫妻关系,在公司担任财务文员,每月薪金才1500令吉丶被告莫哈末纳胡原是公司董事,但目前已经离职,因此向法官请求减低保释金。
该案件主控官是祖法兹里副检察司。
第二地庭法官阿兹曼允准3名被告,每人以1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第一地庭法官罗斯兰允准3名被告,每人以2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3名被告必须交出护照丶每月1日到警区报到直到审讯结束。
4项控状案展明年1月16日过堂。
警方于今年3月起接获57宗投资诈骗投报并展开调查,涉及诈骗金额近400万令吉,随后逮捕3名房地产公司董事调查。
报案者称他们参与了这家公司的投资计划,但却只在前两期拿到投资回酬,之后再也拿不到回酬,怀疑自己受骗,因此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