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9日讯)男子被控性侵亲生女儿,今日在地庭面控时不认罪;尽管获准以3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但他交不出保释金,继续被扣押。
法官马鲁丁将案件订于2月6日过堂。
45岁的被告柯里纳,首控状指他于本月1日中午12时30分,在加拿逸一间没有门牌的屋内,性侵16岁3个月的亲生女儿;抵触刑事法典第376条文,并可在第376(3)条文被判刑。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坐牢至少8年及不超过30年,另加鞭笞不少于10下。
次控状指他于2023年12月24日,在同一地点性侵同一名女儿;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6(1)同读,及第14条文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及另加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