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0日讯)情侣槟大桥吵架坠海案,被指推女友下海的男子,原来是人夫,而女子已离婚,育有一名孩子。
据可靠消息指出,这对情侣是于3年前,在一间餐馆相识,继而发展成为恋人。两人在谈恋爱期间,女方不时因男方已婚一事,发生争吵。
据了解,坠海的印裔男子(37岁),是于2008年5月加入大马警队,他是隶属霹雳太平警区肃毒组警官。
该男子有一项蓄意伤人(刑事法典323条文)的犯罪前科,也有一项违反纪律记录,警方内部于去年12月初开档调查。
目前男子在槟城中央医院红区接受治疗,需佩戴氧气罩,除了头部受伤,其左手也受伤。
至于40岁的巫裔女子,是一名厂工,她住在武吉占姆一带,已离异,育有一名孩子。
据悉,事发前,男子驾车到女子住家,准备载送她到霹雳太平。但双方在行驶途中发生争吵,男子更挥拳殴打女子的嘴部。
之后男子在槟城大桥路边停车,女子称被男子推下海,之后男子也跳下大海。
据了解,警方已翻查槟城大桥的闭路电视,但没拍到案发经过。
消息说,至于该名英勇救人的35岁巫裔男子,是来自新港营地的军人,当时他看到一对男女在海面上大喊救命,就立刻跳海救人,但他并没目击该对男女的坠海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