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高庭于1月31日给予政府和35名退休法官与法官遗孀一个月时间,解决有关退休金课题诉讼后,今日给予总检察署2周的时间,以汇报有关诉讼的进展。
诉方律师梁肇富向马新社指出,法官拿督旺阿末法立是在今早的案件管理中,获代表答辩人的总检察署提出延长2周时间的要求后,才做出有关决定。
他说,法官也在较后择定3月19日进行案件管理,以让各方更新诉讼进展。
早前,高庭是在1月31日给双方时间,在无偏见下继续讨论,以尝试达成和解,并择定今日让双方汇报最新情况。
这35人是在2022年1月24日入禀高庭,起诉政府及其他三造,自2015年起未能适当调高他们所享有的退休金和津贴,并把把政府、首相、内阁及公共服务局总监列为答辩人。
他们要求法庭宣判答辩人没依照1971年法官薪酬法令第15B(2)条文,通过宪报指令每年调高他们的退休金和其他津贴2%,已违反联邦宪法第125(7)和125(9)条文。
起诉人也要求发出庭令,也就是第二和第三答辩人(即首相和内阁)必须劝告国家元首,以从2015年7月1日起,根据上述法令第15B(2)条文,为每一名起诉人的退休金和其他津贴,定下每年超过2%的适当增幅。
起诉人也说,根据2017年法官薪酬法令15B条文,退休法官及逝世法官的家属,均享有根据在职法官薪酬自动调涨的退休金,同时法官薪酬需依据联邦宪法125 (7)及125(9) 条文不时做出检讨。
高庭于在2022年10月6日,给予2个月时间,让政府研究达成和解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