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去年至今,我国共有185家公司涉及投资诈骗,为遏制有关现象,警方建议效仿新加坡政府,拟定“共同责任框架”,让金融机构和电信公司在网络诈骗上,负起一定责任!
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局总监拿督斯里南利向《马来西亚前锋报》指出,新加坡政府去年10月拟定“共同责任框架”,列出金融机构和电信公司在网络诈骗上必须负起的职责。
“任何无法适当履行职责的相关单位,将承担相应责任,包括赔偿受害者所蒙受的损失。”
他说,大马在2023年共有168家公司涉及投资诈骗,今年前3个月,累计有17家公司设骗,相信上述制度能遏制有关现象。
“我国政府正起草一项对抗网络犯罪的新法案,而这项预防工作,需要所有相关单位发挥各自的作用和承担起责任。”
他指出,诈骗现象在全世界都有上升趋势,源自于生活成本上升、通货膨胀和经济的不稳定。
“人们渴望得到额外高收入,在没有足够投资知识下,忽略其中的危险因素。”
他说,投资骗局的贯用模式有4个特点,即投注额过高、回酬过快、无损失风险和使用私人银行户头。
“民众在参与任何投资前,可通过‘查证钱骡’(SemakMule)网站,及大马公司注册委员会的‘投资查证’(investment checker)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