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指出,政府通过对加拿大、澳洲和英国进行实证研究,以在2年内分阶段落实总检察长和检察官的权力分立。
她今日发文告说,这项研究已于1月31日获得内阁批准,由研究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负责监督。
她指出,研究委员会成员包括人权委员会、选举和人权机构代表、朝野各一名国会议员;此外,财政部、公共服务局、总检察署法律事务组将作为上述两个委员会的联合秘书处。

她说,委员会将研究上述3个国家的分权制度,同时考虑国内情况。
“首次实证研究将在5月于加拿大进行,将涉及会见加拿大司法部长、总检察长、特别评选委员会和刑事检控专员。此外,也进行圆桌讨论。”
她说,实证研究的范围包括检察官的委任和撤除、总检察长对刑事司法政策决定的干预程度和停止提控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