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独家报导)华裔男子姚伟良(译音)为他被判于2019年,在南北大道发生的车祸演变成命案中,误杀一名银行经理罪成裁决和16年监禁刑罚,而入禀上诉申请的案件委任新律师,改由资深刑事执业律师拿督西华南登担任其辩护律师。
原本在这宗上诉申请担任姚伟良代表律师的黄朱强,今日向《中国报》证实,他已不再是姚氏的代表律师。
随后,本报通过浏览法庭系统,得知姚伟良委任西华南登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其代表律师。

该律师事务所的创办人西华南登受询时,证实他已受委,并说明来自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咏盈今日在这宗上诉案件过堂中,代表其当事人出庭。
陈咏盈说,她在今日通过视讯方式进行的案件过堂中,告知上诉庭副主簿官莫哈末凯里,姚伟良已委任西华南登,作为其上诉案件的新辩护律师。
她指出,由于此案的上诉记录还未备妥,因此上诉庭择定这宗上诉案件和控方提出交叉上诉申请的案件,将于5月21日再次过堂。
上诉记录是指案件在高庭进行审讯的各种文件,当中包括审讯内容的记录、物证、庭令和判词等等。
姚伟良于2019年8月22日,被控于当年8月10日下午1时至2时之间,在南北大道(吉隆坡往芙蓉的方向)第293.6公里处的路段,谋杀29岁的赛莫哈末丹尼尔。
然而,高庭法官祖丽雅在2023年12月5日为案件下判时,以控方的举证成功证明被告犯下抵触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误杀)为由,判处姚伟良误杀罪成和监禁16年。
姚伟良在去年12月18日,针对高庭的裁决和刑罚提出上诉后,控方随后入禀交叉上诉申请,寻求上诉庭改判姚伟良原本被控的谋杀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