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7日讯)一家建筑公司行政人员因要求加薪不果,竟威胁伤害其人资部女主管,昨日被控上推事庭,被告俯首认罪,被罚款1500令吉。
《婆罗洲邮报》报导,41岁的被告刘希材(译音)被控于今年4月24日下午1时20分,在位于Canaan商业区的公司,做出上述威胁行为,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506条文(恐吓)。
一旦罪成,被告将被判监禁不超过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被告致电给其公司的人资部主管,表示想要打对方,还警告受害者加薪给他,并放话叫对方小心。
事发时,被告在办公室内疯狂捶门,并试图毁坏一些物品,以致公司保安人员将他制服。
被告随后被带到达闽再也(Tabuan Jaya)警局,而人资部主管也向警方提交报告。
经调查发现,被告要求加薪至4000令吉,但遭到人资部主管和公司忽视。
推事梅森谕令,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4个月代替。
此案主控官为美乐琳警长,被告则没有代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