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内陆税收局今日回应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魏家祥最近发表的一项谈话;该局指出,微型及中小企业( PMKS)落实电子发票措施是从2025年7月1日开始,并非今年8月1日。
该局今晚发表文告说,今年8月1日实施的第一阶段电子发票措施,仅适用于年收入或销售额超过1亿令吉的公司,目前没有要求第一阶段的公司,从PMKS企业获得电子发票以用于申报费用。
“因此,从今年8月1日起,PMKS可以继续照常营业,无需发出电子发票。”
文告说,一般来说,在电子发票措施实施初期,纳税人无需取得电子发票,作为申报费用的凭证。

文告也透露,为了帮助和便利电子发票的提交,该局提供了MyInvois 网站以及销售点 (Point of Sales) 系统,PMKS可以免费使用以处理所有交易。
“在2025年7月1日全面实施电子发票之前的一年内,我们将积极开展各种交流会,以在全国范围内提高相关认识和教育。”
该局也指出,该局也在2023年7月21日和9月29日,推出落实电子发票措施指南。
针对违反电子发票措施罚款2万令吉一事,该局指出,为了确保电子发票能够有效实施,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未签发电子发票属于违法行为,可被罚款最低200令吉,最高则是2万令吉,而且罚款额会根据案情处理。
文告指出,一旦开始全面推行电子发票时,该局将会给予PMKS适当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