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8日讯)交通部长陆兆福宣布,从10月1日起,所有从新加坡入境大马的外国车辆,都必须持有外国车辆入境准证(VEP),以确保外国车辆遵守我国交通规则。
他说,这项规定,适用于新山苏丹依斯干达大厦(CIQ)及振林山苏丹阿布峇卡大厦(KSAB)的入境处。
陆兆福今日在部门召开记者会时指出,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66H(7)条文下,任何个人在入境大马前未注册准证,都将属于违法,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监禁最高6个月。
“此外,陆路交通局有权禁止任何没有VEP的外国车辆入境大马。”
(本报李文源摄)
他说,在陆路交通法令第66J条文下,若外国车辆在大马有未缴清的罚单,陆路交通局也有权禁止该车辆离开大马。
陆兆福呼吁将从有关入境处入境大马的外国车辆车主,把握时间在期限内完成申请VEP或更新即将到期的VEP,因为执法当局将在期限后,对任何没有VEP入境大马的外国车辆采取执法行动。
陆兆福提到,如今VEP申请程序已简化,RFID VEP标贴将送至外车辆车主的地址,车主可自行安装,该标贴的价格为10令吉,有效期是5年。
他说,配合开始执法的日期,该部希望所有外国车辆车主立即申请、安装和激活RFID VEP标贴,以免将来入境大马时出现任何困难。
“根据目前的记录,只有约7万辆新加坡注册车辆已申请和激活VEP标签,而超过20万辆车已申请,但仍未完成安装和激活VEP标贴程序。”
他补充,交通部早在2019年4月就实施此VEP申请系统,但当时因技术问题,加上新冠肺炎疫情,因此一直没有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