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日讯)30亿洗钱案又有三名被告服刑完毕,分别被驱逐出境并禁止入境新国,这三人是苏宝林、苏海金和王水明。
这起在去年8月侦破洗钱案,涉及款项30亿元,被捕的10人被控后都不得保释,还有两人被通缉,新加坡警察部队已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两人发出红色通缉令。
移民与关卡局星期天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被判入狱14个月的苏宝林(42岁)和苏海金(41岁),在服刑完毕后,分别在5月25日和28日被驱逐至柬埔寨,而被判入狱13个月又六周的王水明(43岁)则在星期六(6月1日)被驱逐至日本。他们都被禁止再入境新加坡。

加上早前罪成被判入狱14个月的苏文强(32岁)和王宝森(32岁),在服刑完毕后于5月6日被遣返柬埔寨,并被禁止入境后,全案已经有五人服完刑期。
余下的5人,三名已被判刑的被告是陈清远(34岁)、张瑞金(45岁)和林宝英(44岁),他们刑期皆是15个月,都是目前刑期最长的被告。
最后2人,苏剑锋(36岁)和王德海(35岁)的案件分别展期至6月6日和7日让他们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