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独家报导)把军火丢弃在垃圾堆的始作俑者,原来是6旬前警官的老婆,她是在整理仓库时,意外发现丈夫竟私藏军火,惊慌下擅自把军火当废物丢弃了事!
《中国报》探悉,警方在事发后,不仅录取涉案印裔退休警官(66岁)的口供,同时也向前警官的妻子问话。
据了解,前警官的妻子承认,她于案发当天下午3时,在有关空屋收拾时,发现有关手枪和子弹后,瞒着丈夫把这些危险物品都丢在垃圾堆。

据悉,警方事后前往嫌犯的住家和毗邻的空屋搜查,并没发现其他军火和可疑物。
据了解,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201条文(销毁证据)和1971年军火法令(增刑)8条文(非法持有军火)调查此案。
此事于上月31日傍晚6时15分,在霹雳太平保阁亚三玛斯花园路(Jalan Taman Mas)的垃圾堆被揭发。
华裔拾荒者到垃圾堆收集纸箱和塑料时,看见一个纸箱后以为捡到“宝”,不料打开一看,竟发现里面装有6把手枪和33颗子弹等军火,吓得他抱着纸箱跑到警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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