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6日讯)30亿元洗钱案被告苏剑锋今日早上在国家法院认罪,他是本案第九名认罪的被告。
瓦努阿图籍的苏剑锋(36岁)面对共14项控状,包括4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案(没收利益)、8项伪造文件意图欺骗,以及两项抵触雇用外来人力法令的罪名,他今日承认其中两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庭上揭露,警方从苏剑锋与其妻子名下起获总值约1亿8700万元(约6亿3000万令吉)的资产。

控状指出,苏剑锋提交伪造借贷合同和迪拜房地产出售合约给两家银行,要借此证明约950万元(约3230万令吉)的资金来源合法。
他还持有全额或部分属非法线上赌博赃款的1700万元(约5780万令吉)现金,以及向两家银行提交三份伪造公司年报。
苏剑锋也被指与他人串谋在申请工作准证时,谎报一人将受聘为数据管理员,实则聘请他为私人厨师。
苏文强(32岁)和王宝森(32岁)被判坐牢13个月,他们已服刑完毕,在5月6日被驱逐至柬埔寨。被判入狱14个月的苏宝林(42岁)和苏海金(41岁)在服刑完毕后,分别在5月25日和28日被驱逐至柬埔寨。
王水明(43岁)被判坐牢13个月又六周,他在6月1日被驱逐至日本。上述五人都被禁止再入境新加坡。
张瑞金(45岁)、陈清远(34岁)和林宝英(44岁)是目前刑期最长的被告,皆被判监15个月。另一名被告王德海(35岁)的案件展期至周五(7日)让他认罪。(部分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