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6日综合电)台湾男子陈柏谚前年掐死马来西亚籍蔡姓女大生一审判无期徒刑,检方上诉求判死,陈也上诉求轻判,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开庭时,陈在法庭上痛哭说自己爸妈已60岁,希望法官判他15年让他可以出狱孝敬父母,合议庭审结仍判无期徒刑。可上诉。
陈柏谚在2022年10月13日上午10点,在蔡女的租屋处,因故向蔡女要求返还之前转入她户头9万9999台币(约1万4549令吉)中之部分款项,遭蔡拒绝,他因而情绪激动,心生怨怼,先以右手用力掐扼蔡颈部,左手并拿起床边之粉色玩偶遮掩蔡脸部、眼睛处,右手持续施力直至蔡窒息死亡。

陈男后来回到自己之莺歌租屋处,并先后拨打电话及传简讯予其父,陈的父母与派出所巡逻员警于当天下午4时许前往陈柏谚租屋处,询问发生何事,陈脱口说出“我杀人了”等语,并告知员警有掐死蔡女而自首愿受法院裁判。
士林地院认定陈男说词不实,而是为金钱纠纷杀害蔡女,依杀人罪判无期徒刑;高等法院审理时,陈男翻供改口认罪,坦承为索讨9万9999台币而杀害蔡女,还痛哭失声请求轻判15年徒刑,并请求与被害家属和解,但女大生父母拒绝和解,和检方均请求判陈死刑。
士林地院认为,本案虽构成自首,但因陈男不具有真心悔悟情事,与自首是为鼓励真心悔悟者可得减刑之立法意旨不符,因此,不予减轻其刑,但依本案量刑鉴定报告,认为透过对他心理治疗,或施以最长期之监禁,使被告深刻反省,矫正偏差之价值观念,判决无期徒刑。高院驳回上诉。
文:台湾中时新闻网、台湾自由时报
图:台湾自由时报档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