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7日综合电)中国广东省广州市中级法院周四(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前陕西副省长李金柱收贿案。李金柱被控收受共计4.32亿元人民币(约2.8亿令吉)并当庭认罪,法庭遂宣布择期宣判。
《香港01》报导,广东省广州市检察院指控李金柱于2004年至2023年,利用担任宝鸡市委副书记;榆林市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陕西省副省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之便,为相关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干部选拔任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4.32亿元人民币。检察院提请以收贿罪追究李金柱的刑事责任。
6日一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李金柱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随后的最后陈述中,李金柱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广州市中级法院法庭于是宣布择期宣判。
李金柱现年69岁,河北省沧州人。2023年5月29日,中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显示,李金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12月,李金柱遭中共党中央开除党籍。
文:《香港01》
图: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