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商人拿督扎鲁同意辩方所指,即他在2018年接受反贪会录供时,没提及槟州前首长林冠英向他要求10%的项目盈利作为回酬。
林冠英涉及的槟城海底隧道计划案昨日续审,扎鲁是此案第23名控方证人,也是关键证人;随着地庭裁定扎鲁的口供存在实质性冲突,辩方对扎鲁进行弹劾程序。

根据辩方律师雷尔,扎鲁在2018年3月9日接受反贪会录供的内容,有关争议性商人卡纳拉嘉和林冠英的对话。在2021年的审讯中,此案首名证人,即卡纳拉嘉太太拿督吉丹嘉丽供称,林冠英曾在扎鲁陪同下,在凌晨约2时到访其住家和丈夫商讨机密事务。
扎鲁同意雷尔所指,即他当时接受反贪会录供及在此案审讯供证时提及卡纳拉嘉和林冠英的对话,皆发生在同一场会面中。
他确认,他在2018年3月接受反贪会录供时,针对卡纳拉嘉和林冠英上述对话方面给予的口供,并未提及林冠英向他索取任何金钱;另也确认当时有关对话只是有关中央政府的项目。
雷尔进一步问扎鲁:“在这份口供,并没提及10%的项目盈利作为回酬?”
扎鲁答,他当时是针对卡纳拉嘉的案件录供,因此上述口供中没提及10%事项;后者于2019年4月3日,因欺诈扎鲁而被控上莎阿南法庭。
在2022年的审讯中,扎鲁供证时揭露在2013至2014年期间,他曾两次前往林冠英的办公室,将两个各装有10万令吉现金的信封,分两次交给林冠英,以兑现他曾同意后者,在该公司获颁槟城海底隧道项目后,在日后提供项目盈利10%的承诺。
此案将于7月19日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