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9日讯/独家报导)2对华裔夫妻在儿子出生数个月后以领养方式顺利取得报生纸,不料在孩子12岁要申领身份证时,不仅被国民登记局没收报生纸,还直接被列为非大马国民,瞬间从大马国民变成无国籍人士,经多年争取下,孩子今年5月终获内政部公民权的批准信。
其中一名张姓男孩疑遭亲生父母抛弃在新山玛丽亚医院后,随后被郑姓养母领养,另一名男孩则是刘姓养父母从朋友处所领养。
(本报林健海摄)
事主刘先生(54岁,食品业者)与妻子辛女士(50岁,家庭主妇),以及郑女士(63岁,自顾人士)及养子张先生(20岁,学生)今日在马来西亚关怀慈善协会法律顾问曾德谦的陪同下,向《中国报》述说获得内政部公民权批准信的经过。
刘先生指出,领养的男孩目前24岁,他们在2012年孩子12岁时,一直走访新山实达热带花园的柔州内政部大厦,为孩子申请公民权,至今已12年。
他坦言,12年的等待,今年5月终于内政部捎来好消息,孩子公民权的申请获得批准。
他说,在获得公民权批准信前,于去年5月1日入禀新山高庭起诉内政部及生死注册官,争取养子公民权。
“结果败诉,在12月1日我们再上诉到上诉庭,上诉庭也将案件定于今年8月30日开审。”
“没想到上个月我们突然拿到内政部公民权的批准信。”
他说,公民权的批准信虽然已经收到,后续的文件缴交工作也已提呈,待内政部处理后,就到国民登记局申请一张公民证书以及后续的身份证申请。
刘先生说,这些年为了孩子不让人以异样眼光看待,前后搬家2次,以保护孩子。
“此外,儿子在没有公民权情况下,工作上也获得不公平对待,工钱也比其他人低。”
没证不敢出去玩
用游客身分去动物园
由于没有身分证也不敢出去玩,郑女士的20岁养子出国也成问题。
这名养子张先生坦言,他也无法享有公民的权益,甚至只能以外国游客身分去动物园。
事主郑女士阐述,领养的儿子如今20岁,是在新山玛丽雅医院出生3天,就被亲生父母遗弃。
她坦言,后来到了儿子12岁准备为他申请身分证时,被国民登记局发现父母资料不符为由,驳回其申请。
“官员没收报生纸,儿子也直接被列为非大马公民。”
她坦言,2010年开始,她就和丈夫以联邦宪法第15A条款,向内政部申请孩子的公民权。
她说,去年11月20日,也入禀新山高庭起诉内政部及生死注册官,争取养子公民权。
“我们一直到今年5月14日才获得内政部的公民权批准信。”
对此,曾德谦指出,在上个月使用入禀新山高庭的方式,已成功为5起案件的事主的孩子成功申请到公民权,此方法非常奏效也很管用。
“这个做法可以敲醒沉睡多年的档案,让内政部官员继续审核。
他说,民众有遇到类似的问题不要灰心,请继续抗争到底,最终会拿到所应得的公民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