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反贪污委员会正着手调查一宗外汇投资诈骗案,并逮捕一名投资公司中介和一名执业律师的嫌犯,因他们涉嫌在3年内,合谋骗取多名受害人总值6500万至1亿令吉的款项。
《马来西亚前锋报》引述消息人士报导,被逮捕的中介和其律师友人,通过本地2家公司获受害者汇入款项后,谎称将把钱用在新加坡投资。
消息人士说,现年52岁投资中介负责诱骗受害者,令他们相信资金会被用在新加坡投资,因此被说服的投资人,接着把投资资金汇入中介设立的2家投资公司。
然而,在获得受害者汇入款项后,中介和律师将接着用被伪造的法庭文件,把2家公司所获投资者资金转移到别处。
“当投资者索取他们的投资资金时,中介会给借口,声称他们钱已被冻结,因遭有关国家的执法当局调查。”
消息人士补充,2名嫌犯犯案手法,也包括利用律师事务所,作为进行不法活动的基地,让他们继续骗取投资者资金。
他说,这名中介委任上述曾是其同学的律师,合谋从他持有的2家投资公司,取出投资者资金。
他指出,这名律师已为2家投资公司,向高庭呈交附上假文件的诉状,谎称投资公司需缴付上千万令吉的律师费。
“高庭已裁定2家投资公司,必须缴付那笔律师费后,才能通过诉状,从银行提取公司的钱。
“当上述投资资金被汇入律师事务所的银行户头后,2人就把受害者的钱转到别处供私利使用,包括在纳闽进行其他投资,”
反贪会调查组高级主任拿督希山慕丁哈欣受询时,证实反贪会正援引反贪会法令和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诈),调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