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2日訊)涉及今年內我國最大宗毒品案的兩名新加坡籍首腦和成員,今日被控上法庭,雙雙面對死刑罪行。
两名新加坡籍被告为49岁的陈孝威和36岁的余忠杰(人名皆译音),今日上午被带往新山第三推事庭,面对贩毒和拥毒的罪名。两人各别面对7项和3项控状,由华裔通译员以华语念出。

两名被告先被控一项共同贩运毒品罪名,他们被控在今年5月29日晚上约10时30分,在柔佛州依斯干达布蒂里浩然山庄安尊8/1路(Jalan Anjung 8/1)住宅被发现贩运5万8625克的摇头丸(MDMA),违反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a)条文,同时可在39B(2)条文下同读。
一旦被判有罪,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或鞭笞不少过15下。
陈孝威个人也面对6项控状。
首控状指被告在今年5月29日傍晚约6时35分,在柔佛州避兰东工业区慕迪雅拉7路(Jalan Mutiara 7)一个公寓单位,贩运1005克的摇头丸,同样可在上述刑事法典下被判刑,刑法是死刑或终身监禁或鞭笞不少过15下 。

与此同时,他再面对3项贩毒控状。
他被控在今年5月29日傍晚约6时35分,在位于避兰东工业区慕迪雅拉7路一个公寓单位,运送1万1020克摇头丸。
第二控状和第三控状指被告在同一时间地点贩运460克摇头丸和660克的冰毒,同样触犯上述危险毒品条文,同样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和鞭笞不少过15下。
此外,他也被控两项拥毒罪名。
他被控在同个日期和地点,各别拥有510克克他命和170克一粒眠(nimetazepam)毒品,一旦被判有罪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另一被告 再控2贩毒罪
另一被告余忠杰则再被控两项贩毒控状。
首控状指被告在今年5月29日下午约3时40分,在柔佛州新山百合花园柏西雅兰布米西郊(Persiaran Bumi Hijau)一个公寓单位贩运74克摇头丸。
次控状指被告在同样日期地点贩运26.4克克他命。
被告违反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和第12(2条文),并可在39B(2)条文和12(3)条文下同读。
一旦被判有罪可被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两人的辩护律师为诺阿蒂卡,主控官为努阿米拉副监察司。
基于须要等待化验报告,新山女推事沙里妮择定8月14日过堂。
柔警侦破国际贩毒集团
柔佛州警察总部总毒品与罪案调查组于5月31日召开记者会,宣布侦破一个国际贩毒集团,起获总值1160万令吉,重达198.54公斤的毒品外,也逮捕包括49岁外籍首脑在内的14名男女嫌犯。
这也是今年内截至目前,在我国被侦破最大宗的毒品案,警方也在行动中充公了总值约120万令吉的豪华休旅车、名表、金饰、令吉和新元现钞等物品。
根据警方调查,这批贩毒集团租下公寓单位以及保安围篱社区的排屋,作为迷你毒品包装加工厂。
起获的毒品从北部国家邮寄到大马后,在柔州进行分拆包装后,再走私到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