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自闭症男童遇害案;针对坊间质疑,警方为何没有让小死者父母在延扣期间面见律师,以及为何让其母亲到推事面前记录供词一事,警队刑事一哥对此回应,指警方都是依法办事!
武吉阿曼刑事罪案调查局总监拿督斯里苏海利今早在武吉阿曼警察总部指出,警方早前援引刑事法典302(谋杀)条文调查此案并逮捕小死者的父母,随后在刑事程序法典117条文下,二度延扣2人。
他也针对坊间有网民和法律界人士不解,为何警方没有让小死者的父母在延扣期间,和律师会面一事作出解释。
拍摄:张倍敏
“警方是在刑事程序法典28(a)(8)条文下,否决了2名嫌犯的相关权利。”
他也说,警方也在该法典第5部分的107至120条文,被赋予权利对案件展开调查。
“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已经录取了相关人士的口供,并对嫌犯的口供作出分析,以判断能够呈堂的证供。”

另外,对于小死者父母的代表律师指,警方在没有通知律师下,押着小死者的母亲到法庭记录供词之举很异常;苏海利对此回应,指警方是在1950年证据法令26(1)条文下,被赋予这么做。
他说,在警方和检察官昨天深入讨论后,最终决定2001年儿童法令31(1)条文是最合适提控2名嫌犯的条文。
“随着嫌犯被提控上庭,警方的调查工作也告一段落,我不愿透露太多案情,一切等待7月的审判程序。”
他也说,武吉阿曼警察总部为此成立了特别调查小组,由3名警官为主力,耗时6个月时间,更深入地去研究每份口供和证据。
他也强调,小死者的祖父母之所以被捕,只是为了协助警方的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