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领袖趁双溪峇甲补选宣布拨款,再惹争议。
首相安华就提醒部长,不要在选举期间违反选举法令。
安华这句话,看起来好像是“知错能改”,但熟悉政治潜规则的人就知道,这就是一句政治空话。





因为,不只是房屋与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到访威南送大礼,拨款近1800万令吉供各种建设维修和提升工程;安华本身也通过政治秘书,拨款给双溪峇甲的伊斯兰宗教场所。
政治领袖都很清楚,还没提名在竞选期之前宣布这些拨款,构不成罪。
这一招,倪可敏在新古毛补选已玩转得炉火纯青。
他在新古毛补选提名前,宣布拨款给当地512万令吉。事后,他说拨款时连谁是候选人都不知道,所以拨款没有违法。
至于反贪会,新古毛补选都结束了一个月,仍纹风不动,什么事都没有。
不拨款也不实际
说白了,法律没有规定的事,做什么都不违法,就没犯法。
至于有没有违反政治道德和政治原则?政治人物都知道,这些是用来要求别人,而不是来限制自己。
现有的1954选举犯罪法令,没有明文规定管制政府资源的使用,这就有很多灰色空间。
老实说,完全一刀切不准拨款,并不实际。
毕竟,选民都知道只有选举来了,地方基设和民众需求才会受到关注和处理;也只有选举期间,很多沉痾日久,悬久未决的问题才有望解决。
但是,政府在选举期间派发资源大事拨款,总的来说都需要管制,该有限度。
首先,政府资源是有限的,钱不是大风刮来的。要避免过量资源涌入选区,超出地方需求,不仅造成浪费,还增加了各种舞弊贪污干捞的可能,白白益了朋党。
其次,大事拨款这发展牌,确实好用。尽管当年骂纳吉“你帮我,我帮你”是贿选,但当自己做了政府才体验到有钱就是可以任性的爽快。
一旦沉溺狂打发展牌这一招,很可能就跟当年指责的国阵一样,认为选民都可以用钱搞定,也不再需要跟选民说政治理念和愿景,也无需去解释政策和争议课题。
就像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的名言:“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
团结政府若不划定这界限,再多的“不要在选举期间违反选举法令”的空话,依然是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