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选举来临时,各阵营都会晒出自己过去几年的政绩,尤其是国州选区的候选人,他们都会极力证明自己在过去几年都非常关心选区中的民生课题,当中包括地方上的基础设施建设。
然而,总会有一些YB被人诟病,没有积极地在服务选民,缺乏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这些议员大多数情况下都来自某些政党,该党对此的策略是把这些候选人对调选区。例如,1119大选时,就有来自彭亨州的该党候选人,因不满该党擅自对调其选区,进而以独立人士上阵原选区。
每当有该党YB被批评没有服务选民,缺乏基础设施建设时,总能看到有其支持者跳出来护航说 ,“国州议员的职责是在议会发表意见并监督政府,并不是看沟渠拍照,那是地方政府议员(县市议员)的工作”。
咋听之下,似乎的确是那么回事,在民主议会制的国家,人民待议士的职责就是在议会内代表民意监督政府,而不是为地方发展操心。
不过,稍微思考一下就知道上述观点并不适用于大马。为何?请听我娓娓道来。
首先,马来西亚的每位国州议员都有自己的代表选区,想当选就必须得到该区选民的支持,而勤力于地方发展与服务就是最好的“吸票”方法。
其次,联邦政府与州政府,每年都有给于国州议员一定数额的“选区拨款”,用于地方上的用途,其中包括学校、宗教机构、低收入户援助以及非政府组织的援助。
由此可见,大马国州议员的职责并不单单只是议会内的人民待议士,更是地方发展与服务的代言人,倘若某地区缺乏基础设施建设,那么该区的YB绝对需要负上责任,或许他们没有直接发号施令的职权,但绝对有监督的责任,不然怎么对得起1万多月收入的工作?这还没算其他的津贴呢!
相比之下,地方政府的县市议员薪水就很苛刻了,甚至都不算薪水,只是一份“津贴”。例如,柔佛州内的市议员每月津贴仅为1500令吉,而县议员更少,只有区区的1000令吉,因此他们基本上都有自己的正业。
国州议员拥有的资金是远远比县市议员来得多,他们还能够聘请秘书,设立服务中心等,而县市议员的1000多令吉津贴,在这个通货膨胀的时代,对一个政治工作者来说很明显是不足的。
总结,国州议员绝对比县市议员更有责任监督地方发展及提供服务,千万别再以“国州议员的工作不是看沟渠”的口吻,来为那些没服务选民、没发展社区的YB辩护了,人民待议士需要为社区发展做出贡献,这是符合大马国情的。
反观其他同样实行民主议会制的发达国家,如英国、澳洲、纽西兰以及日本等,他们并没有选区拨款制度,自然不能拿他们的“民主议会制”与我们的制度相提并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