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大马道路安全研究院(MIROS)主席黄绍文促请政府,对超时驾驶的重型罗厘司机采取更严厉的执法及惩处。
他在接受“今日自由大马”访问,回应周日发生的“云冰巴士撞罗厘”事故时说,司机的疲劳是导致交通意外的主要原因,而法律规定司机驾驶时长是8小时,最高延长到12小时,第二天必须强制休息。
“司机必须要有适当的休息,以避免涉及疲劳驾驶的意外发生,陆路公共交通机构(APAD)也规定雇主必须确保他们所雇用的司机,在安全的情况下工作。”

黄绍文说,2010年陆路交通法令第201条文阐明,任何人故意或疏忽导致公共服务车辆包括巴士和罗厘的乘客安全受到影响,可以被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7年或两者兼施。
该法令第202条文则阐明,司机在无正当理由下鲁莽或疏忽驾驶,可被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监禁6个月或两者兼施。
为此,黄绍文促请有关当局,对最不遵守规定的公司采取更严厉的惩处,如吊销驾照、暂停或吊销工业执照。
“道路设计必须要有适当的车速限制,依据交通类别安装适当的障碍物,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进行定期的审查及升级。”
一辆载有36名国小教职人员的旅游巴士,于6月9日凌晨在行驶途中猛撞一辆载满钢线拖格罗厘后失控翻覆,导致4人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