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1日讯)华裔男子17年前遭掳走及在多天后被弃尸案,涉案死囚今日获联邦法院改判服刑38年和鞭笞17次,逃过死刑。
犯人颜威胜(译音,36岁)是与另一名同夥邹伟强(译音),于2007年4月在怡保百乐花园一间住家,绑架受害者郑伟通(译音)以获取20万令吉赎金,之后又谋杀受害者,双双牴触1961年绑架法令第3条文和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
经过多年法庭程序,联邦法院于2018年判处两人两项罪名成立,判处死刑;无论如何,邹伟强目前已经离世。
颜威胜此次是根据2023年检讨强制死刑和终身监禁(联邦法院临时权限)法令(第847号法令)的规定,向联邦法院申请检讨他被判死刑的判决。

答辩方吴少玮副检察司在书面陈词中提出多个理由,包括谋杀是在绑架期间发生,这属于重罪谋杀(felony murder),要求联邦法院维持死刑判决。
他说,尽管颜威胜是在年少时犯案且已经服刑多年,但基于整起案件是有预谋的残忍行为,因此不能被归纳为减刑情节。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蒙、联邦法院法官拿督罗扎丽雅和拿督诺丁哈山组成的三司,最后宣判颜威胜上诉得直,谋杀罪判处监禁38年和鞭笞12下,至于绑架罪则判处坐牢38年和鞭笞5下,刑期同期执行。
另一方面,联邦法院也改判一名于15年前谋杀他人,而被判死刑的死囚监禁35年。
犯人罗润发(译音,52岁)涉嫌于2000年12月25圣诞节当天,以方向盘锁打死一名企业谘询师。
联邦法院谕令犯人的刑期,从被捕日2009年12月26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