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4日综合电)台湾台中市一对夫妻奉子成婚,育有一女,但人夫指控婚后感情不睦、经常争吵,妻子除哭闹、摔东西、以死相逼等精神虐待外,还辱骂他“小鸡鸡”、“不持久”。
妻子每月爱消费、叫外送,每月花费超过13万元台币(约1万8918令吉),双方已经分居1年多,婚姻无法维系,诉请离婚,要求妻给付女儿扶养费,以及他代垫抚养女儿费用17万余元,一审判准二人离婚,妻子每月得给抚养费9000元至成年为止,另给付16万余元费用。
判决指出,台中市一对夫妻在2020年12月奉子成婚,育有一名未成年女儿,不过人夫指控,两造感情基础不牢固、个性不合,妻子虽然是家庭主妇,但未能体恤他工作辛苦,还喜欢计较双方付出多寡,他下班后若没有马上帮女儿洗澡、洗奶瓶,妻子就会开始抱怨,甚至情绪失控要求他下跪、哭闹等。

人夫还控诉,婚后二人经常争吵,妻子还会恣意批评他的父母,屡称“嫁给你很衰”、“你坏事做太多害到家人很衰”,甚至还会骂他“小鸡鸡”、“不持久”、“胖子”、“烂人”等语。
人夫也说,妻子经常会藉由摔东西、自打巴掌、下跪、哭闹等举动逼迫他顺从其意,或以此发泄情绪,甚至会以寻短相胁、每次吵架就持刀相胁等;若他未即时接听妻子来电,妻子就不断夺命连环CALL,甚至无端怀疑他,令他婚后长期生活在妻子精神暴力行为中,精神极其痛苦。
人夫还说,妻子不体恤他工作辛苦,却爱购物消费,浪费成习,每月平均花费高达9至13万元,妻子是家庭主妇,却三餐都叫外送,不愿意亲自下厨煮饭,每月外送餐费高达1.7元以上,造成家庭经济状况入不敷出。
人夫说,双方已在2022年5月间分居迄今,婚姻已难维持,因此像台中地院诉请离婚,另外请求妻子需给付女儿至成年每月9000元抚养费,以及他在分居期间替女儿缴交的学费等费用17万余元。
台中地院审理期间,人妻未出庭为自己辩护,法官认为人夫提供的LINE对话、照片等纪录可做佐证,采信人夫说词,认为二人婚姻关系只剩形式,二人都无维系婚姻的意愿,已生破绽无恢复之望,判准二人离婚,人妻需负担女儿每月9000元抚养费至成年,另外需给人夫16万余元,仍可上诉。
文:综合报导
图: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