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什么是性骚扰?性骚扰可以定义为以任何形式,无论是口头、非口头、视觉、手势或身体,对某人进行的不受欢迎的性行为,具有合理的冒犯、侮辱或对他人构成威胁。
根据妇女部发布的“实施反性骚扰宣传计划指南”,口头上的性骚扰例子为言语、评论、玩笑、戏弄、声音和威胁或有关性建议的问题。
非口头上的有注视或眨眼,暗示性意图或欲望;视觉上的,如通过电子媒体、在线或面对面发送或展示带有性元素的信息;手势上的,如使用手势来暗示性行为或其他相关行为;身体上的,如过于亲密的身体接触,使人感到不舒服的各种行为。
此外,根据大马律师公会在今年初发出的通告,眨眼、吹口哨,甚至抚摸某人的头部,都构成性骚扰。
性骚扰受害者不分外貌、服装、年龄和行为举止,都可能发生在任何年龄、外貌或婚姻状况的女性或男性身上。
性骚扰也可能发生在同性之间。
性骚扰种类:
1. 口头上性骚扰:挑逗搭讪,谈话含有色情成份
2. 非口头上性骚扰:注视或眨眼
3. 视觉上性骚扰:发送不雅照片及色情短信
4. 手势上性骚扰:展示含有性暗示的手势
5. 身体上性骚扰:带有企图的触碰,故意站得很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