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4日讯/独家报导)上诉庭原定于今日,聆审控方针对聋哑华裔男子江昌兴(译音)在2017年轰动全国的雪州丹绒士拔祖孙4人惨遭谋杀和烧死案件中,获高庭裁定4项谋杀和1项伤人罪名不成立而入禀的上诉申请,但因江昌兴的代表律师要求另择手语翻译员,最终被迫展延此案。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阿末再迪为首的三司,原定于今早开始聆审控方入禀的上诉申请,著名手语翻译员陈丽美开庭后在三司面前宣誓,准备为江昌兴进行手语翻译工作。
另2名法官分别是拿督柯林劳伦斯和拿督阿兹米阿里芬。
然而,答辩方代表律师林进发在陈丽美宣誓后告知三司,说明她曾在警方查案时参与手语翻译工作,但控方没在高庭举证期间,传召她出庭供证。

因此,林进发说,答辩方在这宗上诉案件,将援引1950年证据法令第114(g)条文,主张控方理应传召陈丽美以控方证人的身分,在高庭出庭供证。

阿末再迪接着询问林进发,是否反对陈丽美在此上诉案件,为江昌兴进行手语翻译工作,以让后者可理解上诉庭审理此案的过程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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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如果答辩方提出反对,那法庭就得委任其他手语翻译员,以避免此事在未来成为上诉理据之一。
随后,林进发表明立场,认为法庭应另择手语翻译员。
主控官蒂雅莎兹瓦妮副检察司询问林氏,若法庭安排的手语翻译员,是在高庭负责为其当事人进行手语翻译工作的同一人,那他是否能接受这项安排?

林金发接着说,他对此无异议。
陈丽美今日在上诉庭内,以手语搭配表情和肢体语言,向现年45岁的江昌兴传达上述人士的谈话内容,以让他了解案件进展。

上诉庭择定9月2日审
蒂雅莎兹瓦妮向本报证实,上诉庭已另择于9月2日,聆审这宗上诉案件。
上诉庭三司在周一(24日)早上展延审理上述案件后,上诉庭副主簿官莫哈末凯里在随后进行的案件过堂中,择定上诉庭将于9月2日,聆审控方入禀的上诉申请。
江昌兴在此案共面对5项控状,包括4项谋杀控罪及1项伤人控罪。
4项谋杀控状皆指他于2017年12月13日凌晨4时至5时期间,在雪州丹绒士拔新村海边路,谋杀谢地南(73岁)、妻子林爱惜(68岁)及孙儿谢增希(9岁)和谢源彬(3岁),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
他也被控于上述相同日期和地点,持刀蓄意致伤当年12岁的男童,这名男童也是被告女友的侄儿,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24条文(蓄意使用危险武器致伤他人)。
江昌兴也是已故谢地南和林爱惜幼女的男友,这名幼女是谢慧琳(人名皆译音),她曾以第22名控方证人的身分,在高庭为案件审讯出庭供证。
时任莎阿南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耶兹是于2022年10月19日,宣判江昌兴的上述5项控罪表罪不成立,裁定他无需出庭自辩,可无罪释放。